注射剂、眼用液体制剂可见异物检查法
中国药典 0904 可见异物检查法解读:灯检法三档照度(1000–1500 / 2000–3000 / 4000 lx)、黑白双背景、25cm 明视距离、20 秒时限与大容量三步法,附常见不符合项。
核心要点
- 可见异物指规定条件下目视可见、粒径或长度通常大于 50μm 的不溶性物质
- 灯检法在暗室进行,无色透明容器装无色药液用 1000–1500 lx,塑料或棕色容器、有色药液用 2000–3000 lx,混悬与乳状液约 4000 lx
- 观察距离为明视距离约 25cm,需在黑白两种背景下各看一遍,单支总检查时限 20 秒
- 10ml 及以下每次可手持 2 支;50ml 以上大容量按直、横、倒三步法旋转检视
- 深色容器或色泽深于 7 号比色液的品种改用光散射法,混悬型、乳状液与滴眼液不能用光散射法
注射剂里的可见异物,靠人眼在灯检台上看。中国药典 0904 把这件事写得很细:什么背景、多亮的光、看多久、拿几支、怎么旋转,全都有数。本文把灯检法的关键条件挑出来讲清楚,并说明这些数字在现场为什么容易被做偏。
0904 可见异物检查法
可见异物系指存在于注射剂、眼用液体制剂和无菌原料药中,在规定条件下目视可以观测到的不溶性物质,其粒径或长度通常大于50μm。
注射剂、眼用液体制剂应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条件下生产,产品在出厂前应采用适宜的方法逐一检查并同时剔除不合格产品。临用前,需在自然光下目视检查(避免阳光直射),如有可见异物,不得使用。
可见异物检查法有灯检法和光散射法。
一般常用灯检法,也可采用光散射法。灯检法不适用的品种,如用深色透明容器包装或液体色泽较深(一般深于各标准比色液7号)的品种可选用光散射法;混悬型、乳状液型注射液和滴眼液不能使用光散射法。
实验室检测时应避免引入可见异物。当制备注射用无菌粉末和无菌原料药供试品溶液时,或供试品的容器不适于检查(如透明度不够、不规则形状容器等),需转移至适宜容器中时,均应在B级的洁净环境(如层流净化台)中进行。
用于本试验的供试品,必须按规定随机抽样。
方法一(灯检法)
灯检法应在暗室中进行。
检查装置 如下图所示。

检查人员
条件远距离和近距离视力测验,均应为4.9及以上(矫正后视力应为5.0及以上);应无色盲。
检查法
按以下各类供试品的要求,取规定量供试品,除去容器标签,擦净容器外壁,必要时将药液转移至洁净透明的适宜容器内,将供试品置遮光板边缘处,在明视距离(指供试品至人眼的清晰观测距离,通常为25cm),手持容器颈部,轻轻旋转和翻转容器(但应避免产生气泡),使药液中可能存在的可见异物悬浮,分别在黑色和白色背景下目视检查,重复观察,总检查时限为20秒。供试品装量每支(瓶)在10ml及10ml以下的,每次检查可手持2支(瓶)。50ml或50ml以上大容量注射液按直、横、倒三步法旋转检视。供试品溶液中有大量气泡产生影响观察时,需静置足够时间至气泡消失后检查。
用无色透明容器包装的无色供试品溶液,检查时被观察供试品所在处的光照度应为1000~1500lx;用透明塑料容器包装、棕色透明容器包装的供试品或有色供试品溶液,光照度应为2000~3000lx;混悬型供试品或乳状液,光照度应增加至约4000lx。
注射液
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20支(瓶),按上述方法检查。
注射用无菌制剂
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5支(瓶),用适宜的溶剂和适当的方法使药粉完全溶解后,按上述方法检查。配带有专用溶剂的注射用无菌制剂,应先将专用溶剂按注射液要求检查并符合注射液的规定后,再用其溶解注射用无菌制剂。如经真空处理的供试品,必要时应用适当的方法破其真空,以便于药物溶解。低温冷藏的品种,应先将其放至室温,再进行溶解和检查。
无菌原料药
除另有规定外,按抽样要求称取各品种制剂项下的规格上限的量5份,分别置洁净透明的适宜容器内,采用适宜的溶剂及适当的方法使药物全部溶解后,按上述方法检查。
注射用无菌制剂及无菌原料药所选用的适宜溶剂应无可见异物。如为水溶性药物,一般使用不溶性微粒检查用水(通则0903)进行溶解制备;如使用其他溶剂,则应在各品种正文中明确规定。溶剂量应确保药物溶解完全并便于观察。
注射用无菌制剂及无菌原料药溶解所用的适当方法应与其制剂使用说明书中注明的临床使用前处理的方式相同。除振摇外,如需其他辅助条件,则应在各品种正文中明确规定。
眼用液体制剂
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20支(瓶),按上述方法检查。临用前配制的滴眼剂所带的专用溶剂,应先检查合格后,再用其溶解滴眼用制剂。
结果判定
供试品中不得检出金属屑、玻璃屑、长度超过2mm的纤维、粒径上限超过2mm的块状物以及静置一定时间后轻轻旋转时肉眼可见的烟雾状微粒沉积物、无法计数的微粒群或摇不散的沉淀,以及在规定时间内较难计数的蛋白质絮状物等明显可见异物。
供试品中如检出点状物、2mm以下的短纤维和块状物等微细可见异物,生化药品或生物制品若检出半透明的小于约1mm的细小蛋白质絮状物或蛋白质颗粒等微细可见异物,除另有规定外,应分别符合下列各表中的规定。


既可静脉用也可非静脉用的注射液,以及脑池内、硬膜外、椎管内用的注射液应执行静脉用注射液的标准,混悬液与乳状液仅对明显可见异物进行检查。
注射用无菌制剂 5支(瓶)检查的供试品中如检出微细可见异物,每支(瓶)中检出微细可见异物的数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如有1支(瓶)超出下表中限度规定,另取10支(瓶)同法复试,均应不超出下表中限度规定。

无菌原料药 5份检查的供试品中如检出微细可见异物,每份供试品中检出微细可见异物的数量应符合相应注射用无菌制剂的规定;如有1份超出限度规定,另取10份同法复试,均应不超出限度规定。
三档照度:为什么要分
照度的差别是为了"看得见"和"看得清"之间的平衡。无色透明容器装无色药液,背景干净、对比度高,1000–1500 lx 足够;换成塑料容器或棕色瓶,容器本身吸收和散射一部分光,必须把照度提到 2000–3000 lx;混悬型与乳状液本身呈乳白,异物藏在浑浊背景里,要加到约 4000 lx 才能显出轮廓。
照度不是越高越好。超过适宜区间后,液面反光、玻璃瓶身的高光会盖住细小异物,操作者反而更容易漏检。灯检台应能连续调光并有照度显示,而不是只有"亮/暗"两档。
黑白背景与 20 秒:两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
白色背景看深色异物(玻璃屑、金属屑、活性炭点),黑色背景看浅色异物(纤维、白点、胶屑)。只在一个背景下看,必然漏掉一类。规范要求两 background 都看,实际操作中常被简化成"只在白底看一遍"。
20 秒是单支的总检查时限,包含旋转、静置观察和换背景。时间太长,操作者会因疲劳而降低判读标准;太短则异物来不及悬浮。计时器放在工位上,比凭感觉更可靠。
大容量注射液的"直、横、倒"
50ml 以上的瓶子,异物容易沉在瓶底或挂在瓶壁。只旋转瓶身,底部沉积物翻不起来。三步法是:直立旋转观察、横放滚转观察、倒置观察,让液体把瓶底、瓶肩、胶塞附近都冲一遍。
每步都要在黑白背景下各看一次,且避免剧烈摇动产生气泡——气泡会被误判为异物,也会遮挡视线。产生大量气泡时应静置至消失再继续。
人员条件与工位环境
药典要求远、近距离视力矫正后达 5.0 以上,无色盲,并定期复查。这不仅仅是体检条目:灯检是长时间暗环境下的目视作业,视力波动、疲劳、干眼都会直接影响检出率。
工位应能遮光,背景板无划痕、无污渍,灯箱表面定期清洁。环境光泄漏进来会在瓶身上形成反射亮点,是最常见的干扰源。连续作业建议每 30–40 分钟休息一次,避免暗适应能力下降。
常见不符合项
- 照度不测或不分档。一台灯检台走遍所有品种,照度固定不可调。
- 只用一个背景。白底看完全部,深色异物漏检率高。
- 没计时。单支看多久全凭手感,批次间一致性差。
- 大容量不做三步法。只旋转不翻底,沉积异物看不到。
- 环境光泄漏。灯检室门缝、窗缝漏光,瓶身出现反射亮斑。
- 人员未定期复查视力。记录缺失,审计时难以自证。
常见问题
灯检台的光源有波长要求吗?
药典对灯检法给的是照度要求,未限定光谱,通常用接近日光的白光。关键是照度可调、均匀、无频闪。用带色温偏差的光源会让有色药液的颜色判断失真。
为什么混悬型和乳状液不能用光散射法?
光散射法靠检测不溶性颗粒的散射光,混悬液与乳状液本身含有大量悬浮微粒和液滴,会持续产生散射信号,无法区分药液本身的微粒与外来异物。这类品种只能用灯检法。
灯检和自动灯检机是什么关系?
自动灯检机用机器视觉替代人眼,适合大批量全检;药典方法描述的是人工灯检的基准条件。很多企业两者并用:机器全检,人工抽检复核,方法学验证时仍需按药典条件做人眼对照。
20 秒不够看怎么办?
20 秒是规范给的单支时限,目的是控制判读强度与一致性。如果品种特殊、容器大,应按规程分步计时(旋转、静置、换背景各计),而不是简单延长总时间。具体做法应写入企业 SOP 并经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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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路阳仪器有限公司. 《 注射剂、眼用液体制剂可见异物检查法》[EB/OL]. 上海路阳仪器有限公司, 2024-11-19. https://www.luyor.net/jishuwenzhang/269.html.


